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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核建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顾军:建议从国家战略高度加快推进原子能法出台



来源: 党群工作部 作者: 段新瑞 时间: 2018-03-08

“核能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产业,是军民融合的重要领域。目前,有关我国核能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管理体制、国际合作等重要问题都还没有应有的法律依据。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建立完善,制定一部在核能开发利用活动中起基础作用的原子能法,显得尤为重要。”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核建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顾军提出议案——建议将原子能法纳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规划第一类项目,从国家战略高度加快推动原子能法出台。

曾是中国大陆首座核电站首批操纵员的顾军,对原子能法有着特别的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核法规体系建设。制定原子能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新时代推进核能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打造核强国的必然要求,这将使我们国家核工业整个体系的法律框架完备化。”

新时代中国核工业发展要依法治核

顾军指出,中国核工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不断完善我国核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十分重要,但目前我国核能领域还缺少统领的基础性法律。

据了解,我国核能事业起步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60多年来,我国核工业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形成基本完整的产业链,成为国家“走出去”的新名片。

“新的发展必须符合新时代的新要求。”顾军认为,依法治核成为促进和保护我国核能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我国现有核法律体系已不适应新时代下中国核能事业发展需求。这就必然要求不断加强、完善核能领域立法工作,特别是要通过原子能法明确产业发展政策、军民融合等基本原则,确保安全、合理、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核能,支持核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应用。

新时代核大国形象树立需要原子能法

“国际上用法律手段促进规范核能事业发展,是核大国和开展核能和平利用国家的普遍做法。”在顾军看来,加快原子能法制定,是新时代树立核大国形象的需要。

据介绍,美、英、俄等国家都在核能事业的起步阶段颁布原子能法,在促进核能开发利用活动,规范核能开发利用秩序,保障核能开发利用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批准加入了8项核领域国际公约,需要根据这些国际公约制定国内配套的实施法律,特别是通过原子能法确定原子能领域对外科技与经济交往的基本准则和基本要求,履行我国对国际社会的有关承诺。

顾军指出,随着中国核工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加快原子能法制定工作十分必要。“在与国际社会接轨中,有法可依才能确保对外合作各方的基本利益。”

新时代从国家战略高度制定原子能法

事实上,中国一直在积极开展原子能法制定相关工作。六十多年来,中国核工业的管理监督实践经验丰富。特别是1984年我国开展过相关工作。此后三十多年,我国一直开展原子能法制定相关研究论证工作,包括对外国原子能法的研究,以及我国核能领域相关的立法活动,为我国原子能法制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核安全法》都是在核能领域基本法缺位的情况下出台的。有关我国核能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管理体制、国际合作等问题都还没有应有的法律依据。

因此,顾军在议案中指出,针对核能事业快速发展、而原子能立法滞后的不相称现状,从国家战略高度加快制定原子能法。同时,他表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核工业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强学习,积极参政议政,努力发挥好人民代表作用,积极推动原子能法制定,为建设核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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